澳門與橫琴簽署澳大校區排洪渠遷移工程協議書2010-07-23

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各項建設工作正有序進行,進度理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2010月7月23日與珠海市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簽署《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排洪渠遷移項目合作協議書》。

簽署儀式於7月23日上午在橫琴新區規劃建設展示廳舉行,由橫琴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顏洪、澳門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進行簽署。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牛敬、澳門特別行政區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等出席了儀式。

由於橫琴中心溝排洪渠東部出口段貫穿澳大校園區中部偏北區域,將整個校區分隔為兩部分,不利於澳大新校區的整體規劃;同時,新校區用地範圍於校園建成後由澳門特區政府按澳門法律法規實施管理,對於校區內的排洪渠段與外部排洪渠的聯通,其衍生的法律和實際管理困難的問題,不利珠海方面對地區水利設施的維護及管理。特區政府與橫琴新區政府經過多次商討,決定將該段排洪渠移至校區北部邊緣重建,同時將原排洪渠回填以配合新校區的建設工作。

由於排洪渠遷移的工程涉及在新校區以外的珠海土地範圍內,相關協調與管理難度極大,同時考慮到建設工期的緊迫性及協調遷移工作的複雜性,避免排洪渠遷移工作的延誤,導致澳大新校區建設工作在三年內完成的目標受影響。在珠澳緊密合作的前提下,貫徹優勢互補、共同解決難題的原則,並考慮到工程的需要性與逼切性,經多次協商認為有關排洪渠遷移項目採用由澳門特區政府負責工程建設出資,由橫琴新區管委會負責建設管理的合作模式最為穩妥。

排洪渠遷移工程由澳門特區政府負責出資的工程價款共貳億元人民幣,包括工程的勘探、設計及施工的費用,主要工程項目包括新建的排洪渠主體建築工程、橋涵、沿渠兩岸道路、擋潮閘、觀測設備及相關的臨時工程等。排洪渠遷移工程由橫琴新區管委會委托珠海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在協議書簽署後將盡快展開,確保排洪渠在明年4月汛期到來前具備排洪條件。排洪渠遷移後,既能滿足澳大校區管理的要求,又有利於中心溝排洪系統的運行管理和日常維護,保證該區域的擋潮與排洪的安全。

新校區建設工程自今年1月土方回填工作開展以來,各區域的施工陸續有序進行,目前已完成填土量超過114萬立方米,第一期土方回填工程於下月中旬內完成,而軟基處理工作亦陸續全面開始,其他設計及規劃正按計劃分階段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