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標誌設計比賽2010-07-16
為加強對港珠澳大橋的宣傳,充分展現港珠澳大橋貫通粵、港、澳三地交通,融匯三地經濟、文化的特質和優勢,擴大港珠澳大橋的社會影響力,特向全社會(包括香港、澳門)公開徵集港珠澳大橋標誌(Logo)方案,期待著您的參與。
一、主辦單位
  港珠澳大橋前期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二、徵集對象
  面向全社會公開徵集,公眾、法人和其他合法組織均可參加。 
三、徵集要求
1、港珠澳大橋標識要高度概括大橋的特點,生動展示大橋的特質和魅力,充分體現大橋獨特的人文和自然景觀。
2、須含有“港珠澳大橋”“HONG KONG-ZHUHAI-MACAO BRIDGE”中英文字樣。
3、採用彩色圖形設計,創意獨特、構圖簡潔明快,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衝擊力,富有美感和時代感,易於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通用性強,適宜三維動畫製作、電視表現、進行VI視覺識別系統設計製作。
4、應徵作品應為原創,未發表過的作品。

四、投稿形式
1、提交A4規格紙質彩色圖稿(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電子版(必須是彩色原稿件,並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各一份,需附上字數不超過500字的詳細創意設計說明。
2、投稿時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聯繫電話等資訊;如以團隊或公司名義投稿,需注明主創人員姓名、聯繫電話等資訊。
3、投稿內容相同的,以先投稿者為准(依投寄當地郵戳為先後順序)。投稿人請自留底稿,所有應徵作品恕不退還。
4、投稿交(寄)地址:珠海市情侶南路428號九洲港大廈東門;
    郵編:519015; 聯繫電話:0756-3292013
5、截稿時間:2010年8月31日(以郵戳為准) 
五、評選方式
1、成立由粵港澳三地政府代表、專家及主辦單位人員組成的評選委員會對所有應徵作品進行評選,評出入圍作品5件,並從中推薦中選作品1件。
2、主辦單位最終審定中選作品,結果將在南方網上公佈。

六、獎勵辦法
1、中選作品獎勵人民幣1萬元(稅前),並頒發證書。
2、入圍作品(未中選)作品各獎勵人民幣1千元(稅前),並頒發證書。
七、特別聲明
1、投稿人所投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凡涉及知識產權糾紛等法律問題,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一切後果,主辦單位不承擔法律和相關連帶責任。對於侵權或涉嫌侵權的應徵作品,一經查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應徵資格,追回原額獎金,並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2、主辦單位元擁有入圍作品(含中選作品)的知識產權。
3、主辦單位元根據需要有對中選作品進行適當修改加工的權利。
4、主辦單位不承擔投稿人參與本次徵集活動的任何費用。
5、凡投稿人均被視為無任何保留地認可本聲明內容,遵守本活動的一切規定和要求。
6、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港珠澳大橋前期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港珠澳大橋前期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二O一O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