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廠工程解約2016-01-11

特區政府與輕軌車廠上蓋建設工程承建單位就解除合同的問題上經已達成協議。

雙方已簽署的協議書內容主要涵蓋承建單位撤出並交還工地的安排、終止一切存有的司法訴訟、以及就已開展工作和已購置材料、罰款以及工程預付款的結算等。

政府與承建單位今次所取得的共識不但免除了冗長的司法程序,符合社會整體利益,更使有關工程可以在今年內重新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