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6年底,輕軌氹仔線的主體土建已經基本完成,全長9.3公里的高架橋以及11個車站已完成連接;各車站的主體結構亦已經完成。於 2017年,將繼續推進多項工作,包括:車站的內部裝修、供排水以及電力等機電系統的設置、構建車站行人天橋以及恢復沿線道路等。與此同時,氹仔線亦將全面進入列車系統設備安裝的階段,建設團隊會在已完成建造的高架橋和車站上,開展多項施工,包括:建造列車行車基座,以及安裝多項列車系統設備等。
相關項目實況,詳見:http://www.git.gov.mo/tc/album.aspx
相關項目概況,詳見:http://www.git.gov.mo/tc/project.aspx?tab=taipa_line
輕軌車廠上蓋建造工程已經於2016年第三季重新啟動,經吸取過去的經驗,政府對新車廠工程的承攬規則作出修訂,引入獎懲機制;一方面細化工作要求以及不規則情況的處罰等,對於施工里程碑的延誤則採取每日定額罰款的安排,處罰金額最高可達每日95萬澳門元,以提升罰則的可執行性,同時加大對工程的監控力度。另一方面亦設立奬勵條款,倘承建單位能按規定提早完成指定的施工里程碑及完成整項工程,則可獲得相當於判給金額8%的獎金。 而按照工程合同,承建單位必須按時完成下列施工里程碑,始具備獲得獎勵的條件:
序號 | 工作內容 | 工作節點完工日期 | 目前狀況 |
1 | 完成指定區域內所有平台樓板工作及移交予列車及系統供應商 | 6/5/2017 | 已於24/4/2017完成 |
2 | 完成連接口岸段之高架橋建設及移交予列車及系統供應商 | 6/10/2017 | 已於29/9/2017完成 |
3 | 完成指定區域內所有平台樓板工作及移交予列車及系統供應商 | 30/8/2017 | 已於1/8/2017完成 |
4 | 完成所有戶外軌道及主工場地面層(包括單軌吊機所在的非常規維修軌道)及移交予列車及系統供應商 | 18/12/2017 | 已於1/12/2017完成 |
5 | 完成指定區域內的固定設備安裝和維修大樓的工作並移交予列車及系統供應商 | ||
6 | 完成供電設備大樓的所有工作,包括啟動電力供應所須的工作及移交予列車及系統供應商 | 18/12/2017 | 已於17/11/2017完成 |
7 | 完成控制室、技術工作室及工作室大樓及移交予列車及系統供應商 | 6/1/2018 | 已於12/12/2017完成 |
8 | 完成停車場大樓的所有工作及移交予列車及系統供應商 | ||
9 | 完成列車運送通道及移交予列車及系統供應商 | 17/3/2018 | 已於9/2/2018完成 |
10 | 完成消防設備大樓所有的工作 | 17/9/2018 | 已於27/4/2018完成 |
11 | 完成所有分區之法定驗收,獲得满意及獲得批核 | 19/10/2018 | 已於18/10/2018完成 |
12 | 竣工 | 25/05/2019 | 已於23/05/2019完成 |
相關項目實況,詳見:http://www.git.gov.mo/tc/album_detail.aspx?a_id=1300022
相關項目概況,詳見:http://www.git.gov.mo/tc/project.aspx?tab=depot
隨着主體土建工作的陸續完成,輕軌氹仔線全面開展列車系統設備的安裝工作,包括於高架橋面建造共長約49公里的行車基座混凝土結構,以及開展導軌、供電軌和信號纜線等各項重要系統裝置的安裝工作等。
相關項目實況,詳見:http://www.git.gov.mo/tc/album_detail.aspx?a_id=1300024
相關項目概況,詳見:http://www.git.gov.mo/tc/project.aspx?tab=train_and_system
隨著土建施工及系統設備安裝工作陸續完成,目前,正進行各子系統的測試及調試。完成後,系統將進行整合測試,以確保日後的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