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佈

製作“澳門輕軌系統─氹仔段工程─實像紀錄”服務

製作“澳門輕軌系統─氹仔段工程─實像紀錄”服務 

公開招標競投 

1.     判給實體:運輸工務司司長。

2.     招標實體:運輸基建辦公室。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投標的:製作澳門輕軌系統氹仔段相關工程紀錄片。

5.     服務期:遵照承投規則內所列明的期限。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臨時擔保:$80,000.00(澳門幣捌萬元整),按招標方案第10.3及10.4點的規定以現金存款或法定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

8.     確定擔保:判給金額的4%(百分之四)。

9.     底價:不設底價。

10.   參加條件:必須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從事招標項目相關業務的公司。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26樓,運輸基建辦公室。

        截止日期及時間: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正。

12    解釋會地點、日期及時間:

        解釋會於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時正於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11樓,運輸基建辦公室舉行。

        有興趣人士請於2013年3月26日前的辦公時間親臨上述交標地點或致電28813721 / 28813722 進行預約出席解釋會之登記。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11樓,運輸基建辦公室。

        日期及時間: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正。

14. 延期: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公共部門停止對外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5.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投標人的合法代表可由被授權人代表出席公開開標的儀式,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出席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16.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26樓,運輸基建辦公室。

        日期及時間: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開標日止的辦公時間內。

        價格:$100.00(澳門幣壹佰元整)。

17.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價格

50%

-工作計劃

25%

-專業技術

25%

 

18.   附加的說明文件:

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截標日止,競投者可前往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26樓,運輸基建辦公室,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2013年3月14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主任

李鎮東

開標結果
招標文件
判給結果

製作“澳門輕軌系統─氹仔段工程─實像紀錄”服務 的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