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40A - 輕軌媽閣前期建造工程
1. 詢價實體:運輸基建辦公室。
2. 諮詢方式:向不少於三間公司進行書面詢價。
3. 施工地點:西灣湖至西灣大橋(澳門半島)入口及位於西灣湖景大馬路,現時媽閣巴士總站及海關總部大樓之間及西灣湖南岸一段。
4. 目的:興建輕軌媽閣站的地下連續牆工程。
5. 施工期:工程的最長施工期為252工作天(二百五十二工作天)(為計算本承攬工程施工期之效力,僅星期日及按照第60/2000號行政命令訂定的公眾假日不視為工作天),並須遵守承攬規則補充條款第13條所規定的工作節點(里程碑)。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開標結束之日起計,可按詢價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MOP4,020,000.00(澳門幣肆佰零貳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詢價底價。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地點: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26樓,運輸基建辦公室。
11. 截止日期及時間: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
12.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11樓,運輸基建辦公室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
根據第七四/九九/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報價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工程造價 50%
-施工期 10%
-工作計劃 15%
-施工經驗 15%
-安全紀錄 10
14. 對“詢價案卷”的疑問:
競投者凡對供查閱的資料在解釋上有任何疑問,可於提交標書所定期限之首三分之一時間內(由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至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止)以書面形式向運輸基建辦公室主任提出申請澄清;運輸基建辦公室將在提交標書所定期限之第二個三分之一時間內(由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至二○一七年九月四日止)以書面形式回覆。
2017年8月21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主任
何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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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給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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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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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結果 |
C340A - 輕軌媽閣前期建造工程 的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