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多名工程業界參與橫琴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說明會2010-01-20

為了讓本澳業界了解參與橫琴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的構想方案,建設發展辦公室1月20日上午11時假塔石體育館舉行“本澳建築企業參與橫琴澳門大學項目構想”說明會,向業界介紹目前橫琴澳門大學新校區最新的設計方案、工程概況及本澳企業計劃參與項目的方案等。

出席嘉賓包括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顧問張國基,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及副主任周惠民。

根據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設在橫琴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決定》,正式批准把橫琴島約1.0926平方公里土地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建設澳門大學新校區。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項目有關決議的合作框架精神,項目將以粵澳合作開發模式,在符合法律前提下,項目實施以先行先試,制度創新推行。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及推進項目的開展,建設發展辦公室向本澳已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登記的建築界、工程界、相關專業人員及技術人員等發函邀請出席是次說明會,出席的業界代表有400多人。會上,業界主要關心參與項目的方式、條件、範疇,人員的資格要求、福利待遇、通關措施以及交通安排等問題。

特區政府回應時表示,政府希望透過橫琴澳門大學新校區這個粵澳合作項目,為本地建築業界創造最大參與條件,因此,構想方案中參與對象可分為建築企業、專業及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可以參與的工程項目包括單體設計、室外工程及市政配套及獨立公共設施。

施工過程中,澳門特區政府將要求施工單位以優先聘用本地工人為原則。此外,增加聘用工人的渠道包括在澳門舉行公開招聘會、與工聯等社團合作以及透過澳門勞工局就業配對中心進行推薦人員。

澳門大學遷建橫琴項目是澳門教育事業發展實現質的飛躍的重要契機。中央政府考慮到澳門人才培育的迫切性,在項目審批的過程中要求特區政府必須全力推進項目的建設工作,要求廣東省政府及珠海市政府全面配合,並爭取在3年內完成新校區的建設,以回應澳門人才培育的迫切需要。與此同時,在粵澳合作的框架下,項目在建設與實施過程中將以高效的組織保障、先進的技術支撐和充足的資源基礎,確保建校目標的實現。

澳大新校區地理位置為横琴島東部,蓮花橋以南,與路環海相望;佔地面積約 1.0926平方公里,預計學生人數約10,000名。校園的區域劃分大致分為學院組團、書院區、科研基地、附屬教育設施、行政區、體育設施區、宿舍區以及獨立公共設施區。